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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报名?

  •  课程费用:¥8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36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怒江
  •  浏览次数:1613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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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步:现场评审

    授权签字人
    评审组对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考核:
    • CNAS 要求实验室的授权签字人要明确其职权 ,对签发的报告/证书具有最终技术审查职责, 对于不符合认可要求的结果和报告/证书具有否决权。 因此授权签字人在其申请授权范围内 要有相应技术工作经历 ,对于申请多技术领域的授权签字人 ,要满足各个领域的相应要求。
    • 如果实验室基于行业管理的规定 ,报告或证书必须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发 ,而该负责人不具备 授权签字人资格 ,那么 CNAS认可的实验室授权签字人可以复核人 (或其他称谓) 的形式出 现。基本认可准则的相关应用说明中 ,对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资格做了规定。
    第五步:现场评审
    实验室关键岗位人员
    授权签字人,操作专用 设备人员,给出意见和解释
    的人员,从事检测/校准/鉴定活动的人员不得 在其他同类型实验室从事同类的检测 /校准/鉴定活动。
    • 对法律法规中有从业资质要求的人员, 应符合相关要求。应与实验室有固定、合法的劳动关系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或申请人存在欺骗 行为、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等。
    • 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廉洁自律等内容。
    • 不能满足申请受理要求的。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 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 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申请资料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会被认为实验室存在诚实性问题:
    • 提供的申请资料自相矛盾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申请并不具备的能力;
    • 管理体系文件有明显抄袭痕迹 ,如体系文件中涉及了实验室并不从事的活动或不存在的 部门;
    • 不同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记录雷同 , 或同一实验室提供的不同时间的质量记录 (如内审、 管理评审记录) 内容雷同;
    • 实验室质量记录在笔迹、 内容等方面有明显造假痕迹;
    • 其他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怀疑的情况。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八步:后续工作

    ➢ 扩大认可范围的现场评审安排:
    • CNAS 秘书处根据情况可在监督评审、复评审时对申请扩大的认可范围进行评审 ,也可 根据获准认可实验室需要 ,单独安排扩大认可范围的评审。
    • 当获准认可实验室需要在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的同时扩大认可范围时 ,应至少在现场评审 前 2 个月提出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 扩大认可范围的认可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必须经过申请、评审、评定和批准。
    • 扩大认可范围申请的受理与评审要求 ,与初次认可申请相同。
    CNAS 秘书处原则上不允许评审组在现场评审时受理实验室提出的扩大认可范围的申请。 批准扩大认可范围的条件与初次认可相同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申请扩大认可的范围内必须
    具备相应技术能力 ,符合认可准则所规定的要求。
    实验室获得认可后 ,有可能会发生实验室名称、地址、 组织机构、 技术能力 (如主要人员、 认可方法、 设备、环境等) 等变化的情 况 ,这些变化均要及时通报 CNAS 秘书处;
    • 变更发生后 ,实验室从 CNAS 网站下载并填写《变更申请书》, 提交变更申请后 ,在 CNAS 秘书处确认变更前 ,实验室不能就变 更后的内容使用认可标识。
    • 发生变更后 ,实验室要对变更后是否持续满足 CNAS 的认可要求 进行确认;一般情况下 ,对于检测/校准/鉴定环境变化 (指搬迁) , 需通过现场评审予以确认。
    • 根据实验室的意愿, CNAS 安排的变更确认也可与定期监督评审 或复评审合并进行。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1.认可文件介绍

    ➢ 专用规则 (RL) 类文件:
    •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规定了CNAS实验室认可体系运作的程序和要求 ,包 括认可条件、认可流程、 申请受理要求、 评审要求、对多检测/校准/鉴定场所实验室认 可的特殊要求、 变更要求、 暂停、 恢复、 撤销、 注销认可以及CNAS和实验室的权利和 义务 ,是CNAS和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 医学实验室、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等认 可活动相关方应遵循的程序规则。
    •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 ,是为了确保CNAS认可的有效性 ,保证CNAS认可质量 ,促进合格评定机构的能力建设而制定。该规则阐述了CNAS 能力验证的政策和要求, 包括CNAS对能力验证的组织、承认和结果利用的政策 , 以及合格评定机构参加能力验 证的要求。
     专用规则(RL)类文件:
    •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是为了加强CNAS对实验室和检 验机构等相关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 , 规范认可收费行为 , 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而制定 , 该规则阐述了收费原则与用途、 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要求等内容。
    • CNAS-RL04《境外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受理规则》 ,适用于CNAS对境外实验室及相关机 构和检验机构的认可受理工作。
    为规范认可对象的合格评定活动制
    定的要求 ,是认可对象获得和维持
    认可资格需要满足的强制性要求。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五步:现场评审

    中止评审
    • 申请人实际状况与申请资料描述严重不符 ,或发现申请人存在欺骗、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的 行为;
    • 申请人管理体系控制失效;
    • 现场不具备评审条件;
    • 申请人不配合评审工作 ,以致无法进行评审;
    • 发现申请人存在不诚信行为;
    • 发现被评审实验室在相关活动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明显有损于 CNAS 声誉和权益的
    情况 ,应及时报告 CNAS 秘书处。情况严重时 ,CNAS 有权终止认可过程 ,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五步: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结束

    • 现场评审以末次会议的结束而宣告结束。

    • 现场评审结论仅是评审组向 CNAS 的推荐意见 ,根据 CNAS-J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章程》 , 由评定委员会"做出有关是否批准、扩大、缩小、暂停、撤销认可资格的决 定意见"。

    • 现场评审后 ,实验室可登录 CNAS 网站服务专栏下载《实验室/检验机构评审人员评审现场 状况调查表》 ,并于评审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 ,将填写完成的表格反馈至 CNAS 评审 员处 ,对评审员现场评审表现作出评价。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 CNAS 秘书处以公正性为原则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范围 (如检测/校准/鉴定专业领域、实验室场所 与规模等) 组建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评审组 ,并征得申请人同意。 除非有证据表明某评审员有影响 公正性的可能 ,否则申请人不得拒绝指定的评审员;
    • 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CNAS 评审组安排的申请人 ,CNAS 可终止认可过程不予认可;
    • 需要时, CNAS 秘书处可在评审组中委派观察员。
    评审组成员不能与申请人存在以下关系:
    ➢ 向申请人提供有损于认可过程和认可决定公正性的咨询;
    ➢ 评审组成员或其所在机构与申请人在过去、现在或可预见的将来有会影响评审过程和评审公正性的 关系。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的组建
    组建评审组后 , 由 CNAS 秘书处向实验室发出《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征求实验室的意 见 ,其内容包括评审组成员及其所服务的机构、现场评审时间、评审组的初步分工等。
    ✓ 如果确有证据表明某个评审员或其所服务的机构存在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行为时 ,实验室可拒 绝其参与现场评审活动 , CNAS 秘书处会对评审组进行调整。
    ✓ 实验室确认《现场评审计划征求意见表》后 (通过 CNAS 业务系统进行) , CNAS 秘书处 会向实验室和评审组正式发出现场评审通知 ,将评审目的、评审依据、评审时间、评审范围、 评审组名单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通知相关方。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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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4/24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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