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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报名?

  •  课程费用:¥8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36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宜春
  •  浏览次数:1510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 ,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 ,或申请人存在欺骗 行为、 隐瞒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等。
    • 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廉洁自律等内容。
    • 不能满足申请受理要求的。
    • 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 CNAS 秘书处应将所发现的与认可条件不符合之处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 应在规定期限内对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或修改申请资料。 自第1次向申请人反馈问题起 ,超 过3个月仍不能满足受理条件的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
    不认可受理申请情况
    申请资料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会被认为实验室存在诚实性问题:
    • 提供的申请资料自相矛盾 ,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例如申请并不具备的能力;
    • 管理体系文件有明显抄袭痕迹 ,如体系文件中涉及了实验室并不从事的活动或不存在的 部门;
    • 不同实验室提供的相关记录雷同 , 或同一实验室提供的不同时间的质量记录 (如内审、 管理评审记录) 内容雷同;
    • 实验室质量记录在笔迹、 内容等方面有明显造假痕迹;
    • 其他对实验室申请资料真实性有怀疑的情况。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三步:受理决定

    CNAS初访情况
    • 不能通过提供的文件资料确定申请人是否满足申请受理条件 ,例如从申请资料中不能初 步确定实验室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或从申请资料中不能确定实验室是否具备相应的 设备、设施;
    • 不能通过提供的文件资料准确认定申请范围;
    • 不能确定申请人是否能在 3 个月内接受评审。
    CNAS 秘书处会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安排初访; 初访的人员一般为 CNAS 秘书处人员或 CNAS 秘书处指定的评审员 ,初访所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三步:受理决定
    资料审查
    CNAS 秘书处在资料审查过程中 (做出受理决定前) 会将所发现的问题通知申请实验室。
    • 实验室要在 1 个月内书面回复 CNAS 秘书处 ,对所提问题进行澄清或采取的处理措施;
    • 实验室在回复后的 2 个月内 ,其提交的整改资料 ,经审查能够满足受理要求。
    • 否则会导致不予受理其认可申请的后果。
    • 实验室的整改有可能需要反复多次 , 因此实验室最好尽早提交整改材料。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第八步:后续工作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可以向 CNAS 秘书处提出扩大认 可范围的申请。
    • 申请的程序和受理要求与初次申请相同 ,但在填写认可申请书时, 可仅填写扩大认可范围的内容;
    • 对于不能满足认可要求或违反认可规定而被暂停认可的实验室, 在其恢复认可资格前, CNAS 不受理其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 实验室扩大认可范围应该是有计划的活动 ,要对拟扩大的能力进 行过充分的验证并确认满足要求后 ,再提交扩大认可范围申请。
    增加检测/校准/鉴定方法、依据 标准/规范、检测/鉴定对象/校 准仪器、项目/参数;
    • 注意增加等同采用的标准,按变 更处理,不作为扩大认可范围
    增加检测/校准/鉴定场所;
    扩大检测/校准/鉴定的测量 范围/量程;
    • 取消限制范围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由于申请人不符合申请受理条件 , CNAS 秘书处业务处将向申请人发出不受理认可通知书。
    • 申请人对 CNAS 秘书处的不受理决定有异议 ,可于接到不受理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 , 向 CNAS 秘书处提出申诉 ,逾期则视同接受。
    • CNAS 对 于 申 投 诉 处 理 , 可 参 看 CNAS-R03《 申 诉 投 诉 和争 议 处 理 规 则 》

    第三步:受理决定

    不认可受理的处理

    对于不予受理认可申请后 ,允许实验室再次提交认可申请的时间:

    • 由于申请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交的申请资料有不真实的情况或申请人存在欺骗行为、 隐瞒 信息或故意违反认可要求或申请人不能遵守认可合同关于公正诚实、 廉洁自律等内容原因 不予受理认可申请的 , CNAS 秘书处在作出受理决定之后的 36 个月内不再接受申请人的 申请 ,在获得对该实验室诚信、廉洁自律的信心之前 ,不再受理其再次提出的认可申请;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第八步:后续工作

    • 监督评审是为了证实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认可有效期内持续符合认可 要求 ,并保证在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或技术能力变化后 ,能够及时 采取措施以符合变化的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均须接受 CNAS 的监 督评审。一般情况下 ,在初次获得认可后的 1 年 (12 个月) 内会 安排 1 次定期监督评审。
    • 监督评审中如发现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持续符合认可条件, CNAS 应要求其限期实施纠正 ,需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情况严重的可立即 予以暂停、缩小认可范围或撤销认可。
    •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 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第八步:后续工作,监督评审,监督评审 方式,现场评审,其他方式,就 与 认 可 有 关 的 事 宜 询 问 获 准 认 可 实 验 室 ;审查获准认可实验室认可标识 / 联 合 标 识 的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要求获准认可实验室提供 文件和 记录进 行审 查(如审核报告、用于验 证获准 认可实 验室 服 务 有 效 性 的 内 部 质 量 控 制 结 果 、 投 诉 记 录 、

    管理评审记录等)  


    1.CNAS简介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 ,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英文缩写 CNCA)批准成立并确定的认可机构, 统一实施对 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 工作;
    ➢ 2006年3月31日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 会(CNAB)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的 基础上整合而成;
    ➢ CNAS 秘书处设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简称认可中心) ;

    1.CNAS简介


    • CNAS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等开展认可工作,遵循客观


    公正、科学规范、权威信誉、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 CNAS 不以营利为目的,其经费来源于认可及相关活动的收费和政府的资助。


    • CNAS 不接受任何影响认可公正性的资助。


    • CNAS 不从事任何有可能妨碍其认可工作公正性的其他活动,如帮助实验室建立、


    保持管理体系,或者帮助其获得认可或提供咨询等业务。


    • CNAS宗旨: 证实能力,传递信任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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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4/19 1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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