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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报名?

  •  课程费用:¥800 元
  •  课程类型:质量管理
  •  培训天数:2天
  •  授课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36年12月31日
  •  授课地点:丽水
  •  浏览次数:1815次
  •  赠送积分:1000分      参加培训:在线报名
【课程大纲】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热线:13925768373
    什么是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怎么获取?企业怎么获取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内审员(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证书? 

    对预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评审组长可告知实验室 ,但不能提供有关咨询。

    预评审的结果不作为评价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正式依据 ,也不能作为减少
    正式评审时间的理由。
    第五步:现场评审
    评审组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规则、要求、实验室管理体系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对申请人 申请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在实验室申请认可的地点内进行 ,现场评审的具体日期由 CNAS秘书处或委托评审 组长与实验室协商确定 , 评审人日数则取决于实验室申请认可的能力范围 , 即申请认可的技 术领域和申请项目数量。现场评审应覆盖申请范围所涉及的所有活动及相关场所。
    • 评审人日数 =评审人员数量×评审天数 , CNAS 评审费按评审人日数收取 ,文件审查也折算 人日数收取评审费 , 收费标准详见 CNAS-RL0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
    • 认可收费标准为:申请费: 500 元;
    评审费: 2400 元×人· 日数
     年 金: 1000 元                                               

    一、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认可实验室,长期有效,全国通用。

    二、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费用: 

    8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快递费、发票。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不定期监督评审方式可以是现场评审 ,也可以是其他评审方式 ,如文件评审等。
    • 对于获认可在 6 年之内的实验室 , 由于实验室与认可相关的人员、方法、设备、环境 设施等发生变化而安排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 如果这种变化导致实验室技术能力的变更 或涉及的变更很多 ,则需要安排现场评审确认 ,反之可安排其他评审确认;
    • 不定期监督评审的范围通常是认可范围以及认可要求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 当不定期监督评审中发现不符合时 , 被评审实验室在明确整改要求后应实施纠正 , 需 要时拟订并实施纠正措施 ,纠正/纠正措施完成期限与定期监督评审要求一致。
    第八步:后续工作
    不定期监督评审
    • CNAS 的认可要求发生变化;
    • CNAS 秘书处认为需要对投诉或其他情况反映进行调查;
    • 获准认可实验室发生认可变更;
    • 获准认可实验室不能满足 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 ,或能力验证活动出现多次不满意结果;
    • 获准认可实验室因违反认可要求曾被暂停认可资格;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行政执法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定期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较多问题;
    • 获准认可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校准证书/鉴定文书的数量增长速度与实验室资源不匹配;
    • CNAS 秘书处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专项检查。
    在发生以上情况时 , CNAS 可视需要随时安排对实验室的不定期监督评审                

    第八步:后续工作

    复评审

    对于已获准认可的实验室 ,应每 2 年 (每 24 个月) 接受一次复评审 ,评审范围涉及认 可要求的全部内容、 已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 初次获准认可后 ,第 1 次复评审的时间是在认可批准之日起 2 年 (24 个月) 内;

    • 两次复评审的现场评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 2 年 (24 个月) ;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复评审一般不允许延期进行。

    • 复评审不需要获准认可实验室提出申请;

    • 复评审采用现场评审的方式 ,评审要求和现场评审程序与初次认可相同。

    • 对于现场评审中发现不符合项的整改时限和要求与定期监督评审相同。



    三、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内容 

    1)(一) 

    2)1.标准架构 

    3)2.通用要求 

    4)3.结构要求 

    5)4.资源要求 

    6)5.过程要求 

    7)6.管理体系要求 

    8)7.补充要求 

    9)(二)内审活动的解 

    10)8.从外审角度理解 

    11)9.从管理角度理解 

    12)10.监督、审核、管理评审区别 

    13)11.内审周期 

    14)12.内审计划 

    15)13.审核目的 

    16)14.内审内涵 

    17)15.内审原则 

    18)告诫

    如果获准认可实验室存在影响认可管理有效性的问题 ,且属于孤立、偶发事件 ,在CNAS 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纠正措施的 , CNAS 将予以告诫。
    a) 违规问题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暂停认可资格的;
    b)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超范围声明认可状态 ,情节轻微的;
    c) 现场评审发现个别申请/获准认可项目不具备能力的 ,如缺少辅助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不符 合要求等;
    d) 实验室对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且情节轻微的;
    e) 实验室获准认可的个别技术能力 ,如: 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方法、测量标准等发生变化, 未规定通报 CNAS 秘书处 ,或未经 CNAS 确认继续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 ,且非主观故意。

    暂停认可

    • 获准认可实验室由于自身原因主动申请 , 或不能持续地符合 CNAS 认可条件和要求, CNAS 可以暂停实验室部分或全部认可范围 ,暂停期不大于 6 个月。

    ➢ 被告诫的实验室在规定期限内未对其存在的问题 , 采取有效纠正或纠正措施 , 或告 诫后在一个认可证书有效期内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 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联合标识或错误声明认可状态 ,造成一定恶劣影响的;

    ➢ 不能按期接受定期监督或复评审;

    ➢ 不按时缴纳费用;

    ➢ 监督评审或复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发现少量已获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维持或不能在 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 (接下页)

    暂停认可

    ➢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或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认可要求 ,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 ——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运行较差 ,但问题的严重程度尚未达到撤销认可资格;

    —— 不能满足能力验证要求


    —— 缺少少量检测/校准/鉴定设备;


    —— 少数技术人员明显不满足相关认可要求;


    —— 未经有效确认而不按检测/校准/鉴定标准/规程/规范操作 ,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对少数获准认可的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管理;

    —— 其他影响检测/校准/鉴定结果有效性的问题。 (接下页)



    四、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提交资料 

    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

    五、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培训安排 

    每月开班,培训两天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一点半,下午两点到四点半

    认可规范文件,包括: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和认可方案等; 其中认可规则、认可准则、部分认可方案属于强制性要求类文件

    • 认可指南属于非强制性要求文件, 可供实验室参考。

    .认可文件介绍

    ➢ 通用规则 (R) 类文件:

    •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是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 、 国际互 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 , 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 , 以及错误声 明认可状态 ,维护CNAS的信誉而制定。

    • CNAS- 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 ,是为确保认可工作的公正性 , 维护申请人和获准认 可机构的信息保密权利而制定 ,适用于CNAS在认可工作中涉及的所有过程及活动。

    • CNAS - R03《申诉、 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是为确保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工作的公 正、有效 ,维护与认可工作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和CNAS的信誉而制定 ,适用于处理来自 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机构对CNAS的申诉以及任何组织或个人对CNAS提出的投诉和 争议 ,也适用于向CNAS提出的针对申请认可或已获准认可的机构的投诉。



    六、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相关 


    实验室认可意义:表明组织或者实验室具备相应检测和校准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促进组织在规范、 质量保证和能力等方面的提高 , 有助于组织 实现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利于组织的产品行业技术的积累、沉淀 , 为组织筹备具核心价值

    的竞争力;

    增强组织的客户对产品的安全性、保障性和可靠性的信心;在同行业中产品的可靠性得提升 ,更好的建立品牌价值;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 , 在CNAS网上可以查到认可领域以及认可能 力 , 为组织提高知名度;通过认可能够帮助合格评定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得到相应国家 或地区的承认和接受;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 合标志;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检测结果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 可机构的承认。

    与认可工作有关的文件 , 包 括:

    章程、工作规则、委员会认可规则、认可准则、认可指南、认可方案,

    以及认可说明、认可信息、技术报告等文件。


    2.相关术语及定义

    ➢ 监督评审: CNAS为验证获准认可机构是否持续地符合认可条件而在认可有效期内安排的 定期或不定期的评审;
    ➢ 认可评定: 根据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的要求 ,对认可评审的结论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 ,并 作出有关是否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的决定意见。
    ➢ 告诫: 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存在影响认可管理有效性的问题 ,但属于孤立、偶发事件 ,且实 验室有能力在CNAS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的 , CNAS对实验室认 可资格采取的一项处理措施。
    实验室获得认可的一般流程:

    第一步:建立管理体系

    1.1 依据 CNAS 的认可准则 ,建立管理体系。

    • 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适用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等同采用 ISO/IEC17025) ;

    • 医学实验室适用 CNAS-CL02《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 (等同采用 ISO15189) ;

    •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适用于 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 准则》;



    CNAS内审员资格证书,ISO17025内审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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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资深国家级资质认定(原计量认证)评审组成员、资质认定培训教师、实验室认可现场评审组专家。
【培训对象】
    各级市场监督负责检验检测机构检查人员、检测与实验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
【联系方式】
    东莞地区:
    电话:(0769)23154005
           21664823
           88039916
           89878731
           89878732
           88031747

    惠州地区:
    电话:(0752)8475128
           3079009
           3079077
           3106278
           8475556
    手机:18122597069
    更新时间:2024/4/16 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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